楊絳先生有言:「對任何人,你都不能愛的太滿,太極端,如果你過分的對一個人好,無限的包容他,寵溺他,順從他,那麼這個人會成為全天下最不珍惜你的人。」
這大概就是物極必反吧,任何事情做得太滿,或者太極端,都會失去平衡。
不要太極端地去愛一個人,或者維持一段關系,當你把所有心思都給了對方,對方稍微有點不對,你就會患得患失。
動不動就查崗,看手機,發朋友圈,做什麼事情都要向你報備,好像蹲牢的都沒查崗這麼勤的。
愛雖然無法控制,但不至于失去理智,失去理智的愛人,那是瘋子,是給彼此的枷鎖,哪有心思接受你的愛,有的是想方設法的離開。
希望所有女人都能看懂,別把自己的喜怒哀樂都交給男人,時間長了,不僅你自己受不了,他也接不住。
女人結婚,嫁的不是雇主,不是為了當牛做馬;男人結婚,娶的不是奴隸,不是為了剝奪勞力。男人在意的是情緒價值,不是勞動價值。
愛情也是有保質期的,會從激情期,過渡到平淡期。感情也是需要平衡的,如果你把愛人的事,都做完了,那要他干嘛?
所有關系都需要「距離感」,不論友情、親情,還是愛情,愛給七分就夠了,給多了,都是浪費。
太用力的人生,開始就是一場災難,愛的時候一心一意就好,在感情里最忌諱的就是掏心掏肺。
轟轟烈烈的愛是難能可貴,但對于普通人來說,并不是每個人都愛得起。
不要以愛的名義去愛任何人,在感情里,最好的狀態,就是我是愛你的,但你是自由的,學會有節制地愛人愛己。
愛,要懂得適可而止;太愛,只會變成「利器」,傷人傷己而無法自拔,不是愛情變了,是你我早已不是當初的那個自己。
真正對的人,從來都不需要誰的刻意討好,而是真正地欣賞你的各種姿態,只要是你,他都喜歡。
也許大多數人希望美好的婚姻常態,是大事有商量,小事都尊重。忙的時候,各忙各的,都有自己的堅持和熱愛;閑的時候,一起做飯、散步、逛街,偶爾找找戀愛的感覺,可以約會、看電影等等。
可不管是戀愛還是結婚,完整的愛,是愛對方的同時,也愛自己。不是互相討好,而是彼此尊重,互相信任,這樣的關系才穩固。
所以我們不妨在情感關系里,付出的愛少一點,也愛久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