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它就像深不見底的海水,它會托著你在海上沖浪,感受海水的咸鮮味;
它也會包容你,下海潛游,感受海下的多姿多彩;但它也不會一直平靜,海嘯到來,你也需要躲避它的怒號。
愛情,能給人帶來歡喜,帶來甜蜜,但是,也能給人帶來傷痛,帶來絕望。
張愛玲說:「有人說平行線最可怕,但我認為最可怕的是相交線,明明他們有過交集,卻總會在以后某個時刻相互遠離,而且越走越遠。」
相愛時,付出了真心,走到頭才發現彼此之間有緣無分。明明很愛對方,卻無法相守在一起,給不了彼此想要的幸福。
分手若是必然,越愛你的人,越會懂得放手,成全你的幸福。
看似絕情,其實是因為愛得太深了。
因為深愛,所以總是站在自己心愛之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把自己的感受都忽略掉。
越是愛你的人,越不會糾纏你。
糾纏越深的人,其實愛的是他自己
真正愛你的人,即使未來生命里可能沒有交集,但他會給予你祝福。
相反,總是打著愛你的旗號的人,會一直糾纏,不想放手的人,往往更愛他自己。
在心理學中,有一個「沉沒成本」效應,一個人付出了太多,無法收回成本,而不甘心放手。
所以,在愛情中,越糾纏的人,往往并不是因為他愛得有多深。
《何以笙簫默》中的何以玫,明知道何以琛心里有趙默笙,但是她依然無法放手。何以琛等了趙默笙七年,何以玫糾纏了何以琛七年。
何以琛在她家長大成人,她從少女時代開始,就深深地被他吸引。一直偷偷愛著他、關心著他,希望有朝一日,他能念著多年的情分而與之成為夫妻。
可是,何以琛明確地告訴她,趙默笙已經住進了他的心里,其他人都是將就,他不愿意將就。
何以玫的不死心,各種糾纏,其實是讓何以琛為難,是一種自私的占有欲。
糾纏,不代表兩個人就能產生交集,彼此能產生愛情。
有人說喜歡是把花枝折斷,占為己有。但是,把花帶在自己身邊,花很快就枯萎了。
真愛,其實是看著它在肥沃的土地上肆意綻放,雖不屬于他,但是它一直在,春去秋來,有一個又一個的花季可以盛開。
糾纏的時間越長,對于彼此的傷害就越大。越是深愛的人,越不糾纏,而是懂得成全對方的幸福。
愛得越深的人,離開越是干脆
愛情到了要經過岔路口時,不糾纏,干脆地放手的人,可能藏著一番深情。
不糾纏,不是不愛,而是曾經愛過,不舍得讓心愛的人再次受傷。
知道兩個人不合適,情深緣淺,在一起也是互相折磨與傷害。不如徹底斷掉彼此之間的緣分,如此,彼此之間才會有未來。
同時,一個越是付出了真心的人,在分手時,他也會表現得越干脆。因為愛得太深,深陷絕望,所以才不再糾纏了。
一個人在分手時,越不糾纏,越能證明她曾經付出了真心,愛得太深刻了。
所以,面對兩個人痛苦掙扎,才會斬斷彼此的聯系,雖然會很痛,但是痛過之后,各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愛而不得,有緣無分時,真正愛的人,往往會選擇徹底放手。
彼此間的愛恨情仇,或許兩個人誰也解釋不清楚,但是把一切都歸零,仿佛是一個最好的選擇。
越愛你的人,越不會糾纏你
人生在世,彼此之間相愛過,便是一種幸運。
越是深愛,越不忍心糾纏。因為深愛過,所以知道,所愛之人真正向往的生活是怎樣的,而自己沒有能力給予他想要的幸福,寧可放手。
深愛過,愛而不得,更容易無可奈何。心中的傷口是愛情的見證,它會慢慢在時光里愈合,它或許也不會想再次打開。
愛你的人,不會糾纏,放他離開,再也不想要見到他,不想再聽到關于他的消息,與他有任何的往來。
曾經的深愛讓彼此敞開心扉,把相愛的世界建設得五彩繽紛。
當愛情遠去,一切開始坍塌。心中的美好變成了支離破碎,感覺太痛,難以修復。
心已經四分五裂,不知道要用多長的時間才能完全愈合傷口,更不知道再用一種什麼樣的心情再次去愛。
不再糾纏,不再讓彼此再受傷。
唯有,不念過往,不再糾纏,放過他,也放過自己。
木心說:「從前的日色變得很慢,車、馬、郵件都很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人生路上,請善待愛你的那個人。
愛情或許不會每一次都結果,但每一次開花都曾經美麗過。越是愛你的人,知道要離開時,越會不糾纏,成全你。
相愛是件很奇妙的事情,有緣在一起走過的時光彌足珍貴。被愛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不要錯過愛你的人,不要傷害一顆最純真的心。
如若,彼此之間有緣無分,在分別時,也請體面的分手,不糾纏,還彼此最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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