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艾嘉憑借電影《燈火闌珊》,一舉拿下了第59屆金馬獎最佳女主角獎。
69歲的她算得上是娛樂界的傳奇人物了。
她款款走上領獎台,眼含熱淚地說了一句話:「我真的是很怕電影會被小熒幕取代,我希望電影永遠永遠地存在。」
我想,她不僅僅是把電影當作了一生的事業,也當作了是自己精心呵護的孩子,那種熱愛是發自心底。
正因為如此,她才會有著如此耀眼的光芒。
三次封后,20次金馬獎提名,其中女主角獎被提名十多次。
這只是她作為電影人方面的佳績,作為歌手,她依然是一顆巨星。
李宗盛為她哭,羅大佑為她癡。
她,究竟有著怎樣的魔力,可以任意游走在影視界和歌唱界,如此出彩,活成了所有女人羨慕的模樣?
其實,張艾嘉女神,一路走來,并非那麼順暢。


01
1953年,張艾嘉出生于台灣一個書香世家,父親是空軍軍官,母親是著名的名媛。
不幸的是,在她1歲時父親空難去世,母親改嫁。
從小,她就在外公外婆身邊長大,雖然有外公外婆的照顧和關愛,可還是缺少父愛和母愛。
外公曾經是台灣新聞局局 長,所以對她的教育非常嚴格,從而激發了張艾嘉叛逆的一面。
她13歲時,隨著母親去美國讀書,遠離了外公的管束后,她感受到了無拘無束的自由。
16歲那年,因為「太喜歡談戀愛」,母親直接將她送回台灣去讀寄宿學校。
可是她卻依然我行我素,穿著短裙,剪著比男生還短的頭髮。
高中畢業后,她就不想繼續讀書,一心想要進入電視台唱歌。
1972年,在一次機緣巧合的機會,她去了香港,加入了嘉禾電影公司,簽了5年合約。
從此后,張艾嘉開始進入了演藝圈。
她的處女作就是武俠片《龍虎金剛》,雖然她學過跆拳道,可是在電影中她只是扮演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
之后,因為她談戀愛被公司雪藏。
最后,在外公幫忙交涉下,她才得以和公司解約。
可見,最初的張艾嘉演藝之路很不順利。

02
回到台灣后,因為長相洋氣,不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所以張艾嘉在很長一段時間,只能出演女配角。
這對于她的打擊也挺大的,不過,她的性格倔強,并沒有因此而放棄。
23歲的張艾嘉,獲得了人生中第一座最佳女配角獎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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