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審對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上訴一案公開宣判,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文中表示:吳亦凡聚眾[淫.亂]系首要分子。
怪不得前幾天各路人馬紛紛出來蹦跶,當時還心想:吳亦凡都進去一年了,怎麼那麼多為他說話,拿證據的。
美竹寫手出來發長文向吳亦凡道歉,控訴都美竹不是好人。
內容大概意思有:「都美竹是自愿和吳亦凡發生的關系,事后還向朋友炫耀。
半年后又改口說自己是被[性·侵],自己是未成年。」 「還表示吳亦凡已經申請改了香~港戶籍,那他也是中國人,不應該頂格判刑。」里面的一字一句都暗示了吳亦凡應該從寬處理,想洗白他。緊接著都美竹閨蜜李恩發出錄音,里面是都美竹和她的聊天記錄。
她控訴都美竹居心不良,借吳亦凡的事情想要當網紅,還要借著這件事給吳亦凡要挾一大筆錢財。
之前的猜測,也在吳亦凡的母親文章中給了證實,
她稱:「近兩日得知,那位與我兒子戀愛的受害人在二審前愿意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有一絲清醒并且是自愿的,但是均未被采信。」
也不正好對應了前幾天的輿論風波嘛!
可粉絲才不管這些,因為錄音中都美竹說話語氣十分張揚,錄音一出「簽粉」們炸了鍋了。各種譴責都美竹不說,還出了「吳亦凡被冤枉」等言論。
甚至在網上說出一些比較中正的話,還引起他粉絲的攻擊。
咱不得不說這一招真是用得好,十分聰明的引導了部分輿論,起碼讓吳亦凡的粉絲都站在了他那一邊,開始期待「正義」的到來。
咱就講這些人都不把法律當回事的嗎?空口白牙嘴一張一合就是真相了?難道還能操控事態走向不成,吳亦凡二審判決都下來了,不知道打的算盤算不算落了空。
「眼見他起高樓,眼見他樓塌了」,吳亦凡真實的演繹了這句話。
雪崩的那一刻、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吳亦凡和郁美竹他們真是沒有一個是無辜的。事情發展現在地步,估計吳亦凡的粉絲不會放棄他,他的母親更不會。
在審判出來后,吳亦凡的母親發文稱:「三位法定受害者在發生[性.行.為]后向他人炫耀,并有過戀愛關系、法定受害者均無未成年,受害者表明自己為自愿以及周圍人證實三人未醉酒的口供不予采信。「」
并連問到:難道我們強奸罪的判罰標準如此簡單可笑嗎?僅靠女方口供就可以定罪嗎?
我因他人誘騙報警,我對法律認識不到位。我有錯,孩子肯定也有錯,但真的如此罪惡滔天嗎?
在文章的尾處還表明「即便二審結束,我依然會為兒子申訴。」
這份堅持,也不知道該怎麼講,只能說真是應了那句「可憐天下父母心呀!」
對藝人來說,走紅是實力加上一部分的運氣,觀眾緣這個就是一種很玄幻的東西了。吳亦凡走到今天還有那麼多人支持他,只能說他的觀眾緣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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