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的閨蜜小米今年30歲了。
上周末,我們陪她一起度過了三十歲的生日。
因為工作的關系,我養成了一個怎麼都改不了的習慣,那就是喜歡問問題,喜歡在不同的個人身上,發現不同的答案。
還美名其曰:采訪。
我問她:三十歲以后,你的婚姻觀,跟二十歲的時候相比,有沒有改觀?
她連連點頭,說,何止是改觀啊,那是大改觀。
比如,30歲以前,總是覺得應該轟轟烈烈的談戀愛,然后嫁給愛情,不合適也沒關系,自己喜歡就好。
人生嘛,就這麼短短幾十年,總不能有遺憾不是。
但是現在呢,現在的自己三十歲了,忽然覺得「嫁給愛情」這四個字特別的幼稚。
要知道,很多時候,真的不是只是愛情就夠了的,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如果只是有愛情但是不合適,那這樣的婚姻,不會幸福,更不會長久。
過了三十歲,婚姻真的就與愛情無關了。
02.
沒辦法,人越長大,想隨心也就越難。
這一點我是贊同她的,因為確實很多過了30歲才結婚的人,嫁的都不是自己最初愛的那個,而是最合適的那個。
其實這就跟嫁給愛你的,還是你愛的,是一樣的道理。
我們年輕的時候,天不怕地不怕的,愛上一個人就想跟他回家,跟他過一輩子,跟他生孩子,管你合不合適呢,管你家里有沒有錢,管你以后能有多少房子,能掙幾套房子呢。
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人是心上人,我喜歡就夠了。
但長大以后,很多東西都不一樣了。
特別是30歲以后,不再年輕了,也沒有可以試錯的資本了,想要穩定下來,成立自己的家庭,就得把愛情放在身后,把合適放在第一位。
考慮一些比較現實的問題,考慮他的收入,他的房子,車子,存款。然后再考慮,這個人我愛不愛。
如果他三十幾歲了還一無所有,那你連考慮的必要都沒有了。
愛情能當飯吃嗎?如果這個人給不了你想要的安全感,甚至連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那你嫁給他,有什麼意義呢?
當然了,這不是嫌棄別人窮。
但是窮不是你的錯,如果窮一輩子,就是你的錯。
也不是嫌貧愛富,不能跟你一起吃苦,一起努力,而是不能接受你沒有上進心。
如果你人到中年仍舊一貧如洗,那對不起,我真的看不到你的上進心。
03.
忽然就現實的可怕。
這也是我在看過無數個因為嫁給愛情,最后卻以失婚告終的案例以后,才坦然承認的一點。
我曾經有位讀者就是這樣。
她很幸運,嫁給了自己的初戀,他們真的是因為愛情才結婚的;但同時,她也很不幸,因為他們同樣也是因為愛情,離了婚。
原因不在于他們,而在于她的婆婆。
她的婆婆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她第一胎生了女兒,在家受夠了白眼和嘲笑,他們全家去拍全家福都不叫她,說她是個外人。
這她都能忍,只要她的老公,心里還有她,還會向著他。
但是她錯了,她的老公是典型的媽寶男,總是跟她說:「媽年紀大了,思想不容易改變,你就讓讓她,罵就讓她罵,罵累了自己就停了。等你生了兒子,她自然也就閉嘴了。」
這是什麼話?
合著我爸媽把我養這麼大,就是給她罵的?
再說了,她的身體在坐月子的時候,沒有調理好,醫生不建議她這兩年受孕,而且即使懷孕,也并不能保證一定生兒子。
那這日子,是不是要以這麼不見天日的過下去?
04.
她決定要失婚,是在她老公被調去外地工作以后。
她的婆婆變本加厲,對她一天天的冷嘲熱諷也就罷了,還因為她沒有及時把家務做完,動手打了她。
完了還威脅說:「不服氣你就失婚啊,反正也生不出兒子,要你一點用都沒有。」
還說當初結婚他們家沒拿彩禮,反正也是便宜娶的,離了一點都不虧。
簡直令人發指。
她說,她當時委屈的都哭了,給老公打電話,老公就在開會,掛掉了,再打,再掛掉。
最后接通以后直接劈頭蓋臉的說:「你到底有完沒完啊?怎麼一天天就你事多呢?我這正開會呢,煩不煩啊你。」
她強忍住淚水,仔細解釋給他聽。
可沒想到他這次直接說:「都跟你說了多少次了,讓著她點,她都這麼大年紀了你還跟她計較?打你一巴掌而已,你還打回去?那可是我媽!」
是,那是你媽,你們才是一家人,我是個外人,那你們過吧,我不奉陪了。
失婚以后,她再也不相信什麼愛情。
她說,嫁給愛情,說給年輕女孩聽聽也就算了,到了一定年齡,在意的就不能只是愛情,還要在意對方的家庭,在意他的人品,三觀等,全都合適才能嫁。
要知道,嫁給愛情可能一時幸福,但嫁給合適,卻能一生長久。
再說了,嫁給合適的婚姻,本身就有愛情。
否則,就不能稱為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