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女王》熱播,方太攪動三方勢力,成為最后受益者,談笑間拿捏人心,關鍵處殺伐決斷,她的原型就是TVB女掌門方逸華。
從南洋當紅歌星,到豪門紅顏知己,從部門普通職員,到TVB掌門,方逸華的傳奇人生堪比TVB大戲。
2017年,這位傳奇女性走完她83歲人生之路,她的逆風人生告訴人們:活成誰,都不如活成自己的傳奇。

01
出身不可以選擇,卻不妨礙她逆天改命。
方逸華的母親方文露是上海夜總會頭牌,身段窈窕,能歌善舞,追求者眾多。
一朝風流有了她,然而卻生父不詳。
母親給她取名方夢華,帶著她混跡于歌舞升平之間。
她從小展露了歌唱方面的天賦,不但嗓音婉轉清亮,而且聽幾遍就會如復原般哼唱。

上世紀40年代,戰火紛飛,母親帶她逃難來到香港。
在這里她遇到了一個貴人,文化界大咖曹聚仁。
這位曹先生是魯迅摯友,其地位可見一斑。盡管漂泊無依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她還跟著曹先生做學問,特別學習了英文,可見她的眼光獨到。

方逸華與曹聚仁
14歲開始登台演出,尤其是作為會唱英文歌的第一人,她很快聲名遠揚。
她取藝名「夢娜」,在香港這個國際大都會,很快有了出頭之路。
她跟著樂團開始到各處巡演,「夢娜小姐」成為東南亞一帶當紅歌星。
02
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45歲的邵逸夫邂逅了18歲的方逸華,彼時邵逸夫已經是影業大亨,方逸華則一襲緊身旗袍,在台上唱著《花月佳期》。

邵逸夫像是回到了20年前,從恩人余東璇那里初見發妻黃美珍時的心動。
他為方逸華獻上鮮花,并共進晚餐。
一席長談之下,邵逸夫發現這個擁有夜鶯般嗓音的女孩,卻很有一番見地,一時間引為知己。
隨后邵逸夫經常去捧場方逸華的演出,感情自然變得深厚起來。
03
苦于不能變成夫妻,邵逸夫就把自己名字中的「逸」字贈與方逸華,以全自己的心意。
方逸華卻很有遠見卓識,她從小看母親在男人堆里周旋,自知紅顏易老,而感情卻并不可靠,這時候她勵志成長的心思已經萌芽。
21歲的方逸華毅然在當紅時退出歌壇,來到了邵逸夫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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