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本質是什麼?
斯科特·派克在《少有人走的路》寫:「愛,是為了促進自己和他人心智成熟,而不斷拓展自我界限,實現自我完善的一種意愿。」
年少時不懂愛,總用愛形容一切,把愛當所有,用愛去詮釋自己的失去和獲得。
但長大后,有了更健全理智的戀愛觀,把這句話多讀幾遍,就能得到很多相似的共鳴。
就似斯科特所言,所有健康的愛意,該是主動的,是雙向的,是互補的,是獲益的,是滋養的,是我們彼此都要付出,然后往更好的方向奔赴。
愛不僅僅是一種感受,更是根植在我們行動和思維動機里,帶我們實現自我完善的過程。
「真正的愛是行動,是一種 由意愿而產生的行動。」
所以,主動的愛、真誠開始的愛、為彼此考慮的愛,和口頭上承諾的愛、欲望的愛、因為逃避孤獨而開始的愛,始終是不一樣的。
前者多了慎重和周全,后者多是憑感覺。
而感覺一散,關系也慢慢遠離了初心。
所以,愛具體行動里的人,而不是總把感覺當成愛,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