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一直是武器設計者追求的指標,讓更小的武器爆發出更大的殺傷力能讓操作人員獲得優勢,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單純追求大威力的非實用武器,例如我們今天的主角雷霆.50手槍。
雷霆手槍看名字就知道它發射的是.50口徑的彈藥,沒錯,它發射12.7×99毫米重機槍彈藥,也稱為.50勃朗寧機槍彈,這種子彈巨大的威力可以輕鬆洞穿普通的裝甲車,其破壞力比以威力著稱的「沙漠之鷹」手槍還要強得多。這裡需要說明一下,可以發射12.7毫米口徑彈藥的手槍不止雷霆一款,另外至少還有一款名為WTS .50 BMG的手槍,不過雷霆手槍應該是最現代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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