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百善孝為先!孝順父母是每一個子女的職責,而偏偏有些人把贍養父母當做是一種負擔,五年來把自己的母親扔給保姆,不曾來探望一下,結果母親把遺產留個了別人,子女竟然想分割遺產,大家覺得這種做法合適嗎?
何珍來自山區農村,兩個孩子在農村老家讀書生活,多年前她與丈夫一起進城打工,如今41歲的她已經在城裡做了14年的保姆,其中她在僱主胡梅芳老人家中待的時間最長,足足有9年時間。
一個多月前,胡梅芳老人因病逝世了,何珍本想著等老人的女兒女婿給她結完工資就回農村老家,但讓她沒有想到的是,老人女兒女婿不僅不給她結算工資,反而要將自己告上法庭,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問題出在胡梅芳老人的遺囑上,老人臨終前曾託人公證過,在自己走後將這套70平米的房子贈與照顧了自己9年的保姆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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