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知道,自打火銃這種玩意出現開始,主要就是依靠膛內火藥燃燒產生膨脹氣體,在槍管內加速彈丸,使得彈丸出膛後有足以傷人的動能。所以說槍管的長度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彈丸的初速,也決定了殺傷。但也總有一些槍考慮到隱蔽性而採用短管子,也有一些槍特別考慮隱蔽性,就乾脆沒有管子...
這種槍一度在19世紀後半頁至20世紀初流行過一陣,還有個專門的名詞叫做阿帕奇轉輪(Apachee revolver),名稱由來和法國人有關。
19世紀那會兒法國街頭總會有一堆小流氓,而這群街頭混子們日常靠打劫那批新興小布爾喬亞們為生。日常工作風格就是一個人從後面勒住倒楣小布爾喬亞的脖子,另一個人掏袋子搶錢。如果受害者稍有反抗,那麼街頭混子不介意給他們來個白刀子進紅刀子出。
慢慢的,隨著階級分化的越來越嚴重,法國街頭這群混子也越來越多,日常工作也從小偷小摸變成了大規模暴力幹架和搶劫,到20世紀初,法國一個叫維克托·莫里斯的記者將這種街頭混子的行為描述成「如同阿帕奇人一般殘暴」
這會兒,這群街頭混子被套上了「阿帕奇」這麼個諢號
真正的阿帕奇人表示特麼你們法國街頭流氓幹架和老子有個雞毛關係???
而很巧的,在19世紀後期就出現了這麼種轉輪手槍,他沒有槍管,一般採用5-7mm弱雞裝藥的手槍彈,通常還會帶手指虎和折疊刀,甚至整一把槍都能折攏後收在手心裡,非常隱秘。
你就這麼想,打劫的時候展開折疊刀抵住小布爾喬亞的脖子,遇到不聽話的直接朝天放一槍,打劫完了還能用手指虎朝著倒楣孩子臉頰上來一拳然後跑路,平常揣兜裡或者握手心裡還不容易被發現,這槍簡直就是專為街頭打劫而生。
這群法國的街頭混混們紛紛的裝備了這種武器,再隨著「阿帕奇」這個諢號的流行,這種無槍管轉輪也被賦予了「阿帕奇轉輪」的稱號。確切來說,這種槍出生于1869年的法國,設計師是路易士·多內爾,他設計這種槍的本意是為了給新興資產階級提供一種便攜的自衛武器,但最後結果剛好相反,不知道這廝看到這種狀況以後是怎麼個想法。
原版的路易士·多內爾轉輪↑採用的是7mm李福瑟邊針發火彈,彈倉容量6發,雙動扳機,重量僅385克,刺刀長度29mm,不過它最大的問題在于手指虎狀態下無法扣扳機,得展開之後才能使用。因此後來又有個叫約瑟夫·德萊克西的人設計了這種不需要展開既能開槍,也能用手指虎揍人的阿帕奇轉輪。
當然,它也有個可以展開的刺刀(鋼錐)
話說回來,這玩意沒有槍管,自然也沒有膛線,不過它的彈倉長度是遠大于子彈長度的,所以子彈可以在彈倉內獲得一定的加速空間,只不過有效射程約莫也就5米的樣子,而且要是冬天我穿個皮襖子還真不怕被來上一發,反倒是這把兒上帶的尖刺更讓人覺得疼~
同時期還有一些無槍管轉輪,比如上圖這把由美國人詹姆斯·瑞德設計,名字叫「我的朋友」...
它的物理用法如上圖...按照我們這裡話說,這可真是個「篤栗子」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