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拯救大兵瑞恩》開篇的奧馬哈灘登陸作戰的情節裡,很多美軍士兵為了活命,紛紛從登陸船的兩側跳入海水中,以躲避德軍MG-42機槍的彈雨。在電影《碟中諜4》中也有類似的情節,湯姆克魯斯被追殺時,他駕駛的汽車翻滾到了大橋下面,橋上所有的人都在朝水下開槍,而他躲在汽車下麵,逃過了一劫。
這種操作,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大家都知道步槍子彈速度快、威力大,連鋼盔都防不住,跳進水裡就能躲子彈嗎?這究竟是好萊塢神劇情節,還是有科學依據呢?
電影裡表現的可能是真實的。正常的步槍子彈,可以在上千米距離上一槍爆頭,就是手槍子彈在數百米以外也仍具有殺傷力。而普通步槍在水下射擊,射程差不多只有1米,威力還不如燒火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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